近日,悦刻品牌就深圳市传奇数码公司产品“波尔R4雾化器”侵犯其设计专利一案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投诉。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决定,波尔侵犯了悦刻公司设计的专利权,责令其停止生产,并承诺销售侵权产品。
悦刻公司认为,产品“波尔R4雾化器”与其专利产品“悦刻幻影”属于同一类商品,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与悦刻幻影的专利设计并无实质性区别,除了雾化棒底部的弧线等细节外,指示灯的形状与其他细节略有不同。
据专利法的规定,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,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不得实施其专利,也不得将其用于生产经营目的,并承诺销售其专利外观设计产品。
除了打击专利侵权,悦刻最近还通过投诉和诉讼的方式,打击了一批周边存在销售侵权的厂商。厂家私自制造、销售带有“悦刻”和“RELX”商标的雾化棒护套等产品,侵犯了悦刻公司的商标专用权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相关专家表示,随着电子雾化器行业进入法律监管时代,具有自主设计生产能力的电子烟企业应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当企业遭遇侵权时,可以通过专利申请、行政投诉、民事诉讼等多种法律途径,打击行业乱象,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